首页行业动态 杭州:8月1日起,政府投资新建建筑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

杭州:8月1日起,政府投资新建建筑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

2023年07月21日17:07 

7月19日,杭州市建设委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实施范围


1.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中,单体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

2.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范围内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

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按照区域范围内出让和划拨土地总量30%的比例实施装配式建造,逐步提高比例要求。


文件原文:

640.png

各有关单位:

网友热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