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诚信模块启用!浙江发文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各工程监理企业:
为落实《关于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建〔2022〕6号)要求,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决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系统”)中新增“监理诚信模块”,并于2022年10月15日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架构
“监理诚信模块”主要包括监理企业诚信、监理信用评价两大内容。监理企业诚信用于记录企业的获奖、惩处情况,监理信用评价包含工程企业信用信息、信用评价结果和评价异议等内容。
二、登录方式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监理企业分别采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和浙里办实名认证体系,登陆“公共服务系统”(https://jzsc.jst.zj.gov.cn/webserver/app/index.html),通过网址首页查看及下载相关用户操作手册和操作视频教程。企业账号无须录入任何信息,仅提供查询和申诉异议功能;所有诚信信息均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采集录入。尚未开通政务服务网账号的企业,请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oauth.zjzwfw.gov.cn/login.jsp),按照相关流程进行法人账号的注册。
三、运行说明
(一)“监理诚信模块”于2022年10月15日上线试运行, 10月15日起,所有良好信息、不良信息均应登陆“公共服务系统”进行采集录入。2022年11月15日公布第一次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此后实施日更新;11月15日前产生的测试评价结果不与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投标管理、日常监督检查、激励性评价等挂钩。
(二)“监理诚信模块”涉及的企业基本信息(基础能力、工程业绩)均自动提取“公共服务系统”的企业库和项目库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