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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即日起施行!

2022年07月13日14:38 

江苏: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即日起施行!

近日以来,江苏多地新增确诊病例,其中无锡较为严重,有一个工地[硕放街道锦硕苑二期片区(东北至锦硕苑二期工地,西至南星路,南至墙宅路)]列入中风险地区。

昨天,省厅发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的通知》,本指导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即日起施行!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的通知

苏建函价〔2022〕333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为有效防控新冠疫情,部分工程项目建设因采取防控措施导致费用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风险分担原则,对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的计取,制定如下指导标准:

一、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由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费和新冠疫情防控增加费组成。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费是按照《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1〕606号)实施的措施费用;新冠疫情防控增加费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由于各地疫情动态防控采取特别措施而增加的费用。

二、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费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经发包人签证认价后,作为总价措施项目费由发包人承担。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费工程量清单列项和参考费率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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