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业动态 山东省住建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

山东省住建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

2024年06月18日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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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做优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建设统一开放建筑市场

(一)优化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严格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招标投标中平等对待,得设置歧视性条款。规范投标人资格要求,建设工程招标时不得设置高于项目所需资质等级的条件要求全面推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制度,建立完善定标机制和内控制度,落实招标人对招标评标定标过程及其结果的主体责任。(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建筑业企业向基础设施领域拓展。支持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方式进入桥梁隧道、综合管廊、港口航道、地方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工程、轨道交通、电力能源等大型基础设施领域,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允许招标人对信用良好的建筑业企业按照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中的最高信用分计取,联合体各方可在基础设施项目投标时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内容使用以上业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改进完善信用评价指标,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等事项中实施差异化监管。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跨行业、跨地域联合惩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建筑业综合发展水平

(四)集聚建筑业发展优势。对建筑业综合实力排名靠前的城市、县和企业,以及“专精特新”、外出施工等领域的建筑业企业予以评价,大力营造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商务厅、省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对科技创新技术应用力度大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与建筑业综合实力排名靠前的县建立挂钩联系机制,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综合评价工作方面,赋予建筑业综合实力排名靠前的县与设区的市同等推荐权限。在城市更新、智能建造等项目申报方面,对建筑业综合实力排名靠前的县予以重点支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

(五)积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根据企业资质等级、产值规模、科技投入、创优示范、信用评价等因素,培育建筑业全链条龙头骨干企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商务厅、省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揽的专业分包、主体工程主要劳务分包业务可作为企业投标业绩。完善全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功能,建筑业企业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业绩录入平台管理。实施分级培育,推动企业资质晋级扩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建筑业总部招商引资。推动优质建筑业企业在山东落地总部,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聚焦金融支持、产业支撑、政策赋能,坚持注重实效、守信践诺、互利共赢,吸引优质建筑业企业在鲁投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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