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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

2023年07月13日10:3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


省级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加快实施我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广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涉密项目除外)。

二、时间安排

2023年7月1日起,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均应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组织实施(7月1日前已发布采购公告的项目可以继续通过线下交易方式组织实施),因特殊原因暂不适宜应用电子化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报省财政厅备案后,可通过线下交易方式组织实施。

三、CA办理

目前,电子化交易平台共有5家CA厂商为政府采购参与主体提供身份认证工作,各参与主体可以根据各CA厂商的报价和服务自主选择1家CA厂商办理。同时,各采购代理机构要在采购公告中提醒有关供应商及时办理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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