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招标投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评定分离”有关工作,市交易中心开发建设了房建市政工程交易系统“评定分离”功能模块,现已正式上线运行,为使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更好掌握“评定分离”模式操作流程,现将房建市政工程招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发布如下:
一、政策文件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网址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05/content_6949845.htm);
(二)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在部分城市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3〕1231号);
(三)西安市住建局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定分离”的通知(市建发〔2024〕93号)(网址链接:http://zjj.xa.gov.cn/zw/zfxxgkml/zwxx/zxtz/1806157141627170817.html)。
二、房建市政工程招标“评定分离”操作流程指引
(一)确定定标方式
全市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在进平台交易前应当确定项目定标方式,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的项目进场登记-招标项目概况中的“是否评定分离”栏进行选择。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的项目还需确定定标方法和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二)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