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相关行业协会,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管理,压实参建各方责任,提升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实际,市住建局制定了《西安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记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日
西安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
在岗履职记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在岗履职管理,提升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西安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项目经理和总监在岗履职行为的记分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区住建部门负责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和总监在岗履职行为的监督管理。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项目经理和总监在岗履职行为的记分登记、告知、复核和记分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