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住建领域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在建项目现场管理,决定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公示牌与差异化管理公示牌合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在建项目统一悬挂“施工扬尘分类管理公示牌”。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公告牌外,不再悬挂扬尘污染防治包抓管理公示牌、环境保护监督牌等扬尘防治相关的实体公示牌。
二、“施工扬尘分类管理公示牌”制作、悬挂标准参照《关于调整建设工地红黄绿牌挂牌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无“施工扬尘分类管理公示牌”的项目,暂保留现有公示牌。
四、从2024年1月起,各属地住建部门不得再以扬尘监管为由,要求项目新增实体公示牌。
五、公示牌相关工作情况将纳入扬尘防治督查内容与月度考核。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