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总监等纳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并直接在建筑工人实名制通道考勤机上进行考勤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督促房建、市政项目施工、监理企业切实落实好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防止管理人员虚假考勤,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现就暂停房建、市政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手机考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12月1日起暂停房建、市政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手机考勤功能,请各地住建部门及时通知项目认真贯彻执行。
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管理人员在岗履职。除部分经属地住建部门备案的无法封闭管理的线性市政项目外,全市在建的房建、市政项目项目经理、总监、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等应全部纳入泉州市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并直接在建筑工人实名制通道考勤机上进行考勤。
三、根据省厅《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21年版)》要求,我局将对存在未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处理,并扣除相应的履约评价分数。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