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相关文件问答及解读
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诸多经济业务活动中,政府采购是一种比较重要的业务。小编和小伙伴们一起交流下政府采购法规涉及到的相关规定和一些小知识。首先,我们来交流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本条例)所涉及的主要内容。
问题一:什么是政府采购?
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解读
(1)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在政府采购管理中,凡使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不论来源,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自由收入”,都应当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条例。
(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问题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含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