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业动态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01日09:59 

2024年第一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png

各省级信用评价初评机构,各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22〕26号)要求,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2024年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年第一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中价协单位会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1年(含)以上,且有造价咨询业务经营收入,可自愿申请参加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及企业申请评价阶段(2024年2月-5月)

受中价协委托的省级造价管理协会作为信用评价的初评机构(以下简称“初评机构”),应及时对本地区的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宣传动员,讲解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内容、标准、方法,以及申报的具体程序和备查资料的详细要求。

申请参加信用评价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中价协信用评价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准备相关备查资料,并按初评机构要求及时打印申请书报送至各初评机构。

暂未授权信用评价系统初审的省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由中价协组织实施,参评企业直接与中价协行业自律部联系。

首次申报企业需在信用评价系统中提交营业执照扫描件进行预申请,待初评机构或中价协核验后,方可登录填写信息。

网友热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