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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龙沼镇2017年乡村(贫困村)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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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7-07-13 10:42【

招标编号:yc17334133(zb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龙沼镇2017年乡村(贫困村)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资字【2017】20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安市龙沼镇人民政府(大安市龙沼镇乡村(贫困村)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统筹涉农财政资金及政府债券,出资比例100%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安市龙沼镇太平村、山湾村、长春岭村、兴学村、兴胜村、榆树村域内。

2.2建设规模:建设村屯道路总长度8436米,道路总面积37902平方米;安装路灯1138盏,路边硬化工程10830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901.3124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共计102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道路工程、路灯工程、路边硬化工程。

2.6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大安市龙沼镇榆树村、长春岭村环境整治工程;标段合同估算价:2487205.00元。

第二标段:大安市龙沼镇兴学村、兴胜村、太平村环境整治工程;标段合同估算价:3595096.00元。

第三标段:大安市龙沼镇山湾村环境整治工程;标段合同估算价:2048561.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派一名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叁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贰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证件及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该证明需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

以上证件报名时均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0日9时,地点为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龙沼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安市龙沼镇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0436-5645201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31-8190569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大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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