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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建七台河北岸新城新能源公交车站场图纸审验采购项目(分散)询价公告(七台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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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8-08-24 08:18【

现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建七台河北岸新城新能源公交车站场图纸审验采购项目(分散)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请有政府采购准入资格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一、采购人:七台河市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建七台河北岸新城新能源公交车站场图纸审验采购项目(分散)

三、项目编号:YC18409022(ZBQ)

四、预算金额:26500.00元

五、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六、采购需求:标的要求、预算单价、标的数量、供应商报价表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请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领取询价文件。

七、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报价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按时提交按放弃投标供应商资格处理。(如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请在2日内提供原件备查)。

1、经当地主管部门颁发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图纸审验资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期限: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此保证金由采购单位自行收取。

九、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地址:

1、请于2018年8月24日起至2018年8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在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山湖路247号)获取询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山湖路247号)。

2、报价时间:2018年8月29日09:00——9:30时,超时不予受理。

3、报价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山湖路247号,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

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十一、服务期限:10天

十二、服务要求:积极听取甲方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将全力满足其要求,并与各方面协调好合作关系;在项目进行验收期间,派工作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亲临现场配合验收,保证项目验收正常顺利运行。

十三、其他要求:无

十四、付款方式及服务时间: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

十五、评标程序及成交办法:

1、采取现场报价方式,合格供应商在报价时间,向代理机构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询价小组人员一同整理供应商报价文件,由询价小组评议定标。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报价文件满足询价文件(质量及服务等)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完全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询价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

2、如果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最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废标处理。

3、对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在报价当日进行审查,评审及审查通过后,采购小组将评审结果送交采购单位,经确认后,发布预成交公告(公示1天),无疑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通知书。

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通过公对公账户向采购单位足额交纳项目履约质保金,否则将按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处理。

4、任何要求对询价公告及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在询价截止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未要求对公告及文件澄清的,将视为完全理解并认可公告及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公告及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

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将向同级监管部门汇报,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废标条件:报价文件项目内容及要求不满足或偏离询价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

十六、验收、付款: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货款手续。

十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注: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十八、联系电话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咨询:14704649118田女士

采购单位咨询:13946518160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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