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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2018年农村公路项目(陆湾村至小坝公路)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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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8-06-12 09:30【

一、项目名称:青铜峡市2018年农村公路项目(陆湾村至小坝公路)

二、批准文号及单位:青发改[2018]39号、吴交审发[2018]19号

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三、招标编号:YC18318019(ZBD)

四、招标种类:施工招标

五、招标代理单位: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青铜峡市利民西街136号

联系人:何静、吴佳丽

联系电话:0953-3728765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项目概况:

1、陆湾村至小坝公路:全长11.936公里,路基宽5米,路面宽4.5米。按照四级公路标准建设,水泥砼路面,路面结构采用20厘米级配砂砾基层+20厘米水泥砼面层。

2、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路基、路面、桥涵、防护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

3、计划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八、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1、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资格审查条件

(一)业绩要求

1、近5年(2013-2017年)内成功地完成过不少于2个类似拟投本项目工程施工。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公司且不满三年的可提供自公司成立日期后(提供公司营业纸质副本原件,以营业执照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的业绩,并且要满足以下要求;

注:1、合同业绩要求每个施工合同的合同价在200万元(含暂列金)及以上。

2、投标人应按资格审查资料中的表(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填写所提供的业绩,提供的每个业绩均应填写,未按照表(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规定的格式填报的业绩,其业绩审查将不予认可;

3、施工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证明,即提供的每个业绩填写完表(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证明(即每个业绩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证明,工期以合同协议书签定的工期为准)。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均应采用彩色打印件。

4、项目开工时间为2013年1月1日以前的或业绩为中低级路面结构的公路或提供的施工合同的合同金额小于要求的业绩合同金额的(要求业绩合同合金额不小于200万元)或提供的合同为分包合同也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这样的业绩在资格审查中将均不予认可。

5、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应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其母公司及下属专业单位签署合同的业绩在资格审查不予认可。

6、现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业绩在资格审查中将不予认可。

7、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达不到附录3业绩最低要求的,其业绩审查不予认可。

8、其它条件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二)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未被交通运输部、宁夏交通运输厅依法取消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且未在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以交通运输部、宁夏交通运输厅文件或行政处罚文书为准),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在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日期间,投标人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基础设施类)未曾发生过重大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安全事故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http://www.chinasafety.gov.cn)公布的为准。 

3、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在宁夏公路建设项目投标中出现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以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为准),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财务要求

提交最近三年(2015、2016、2017)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公司且不满三年的可提供自公司成立日期后(提供公司营业纸质副本原件,以营业执照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的财务报表。

(四)人员要求

资质条件

1、项目经理:

类似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担任了类似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经理1年以上,其中至少担任过1个(含)以上类似等级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并且有此项目业主的盖章,具有工程师(含)以上的任职资格,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持有B类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项目总工:

类似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担任类似等级公路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1年以上,其中至少主管了1个(含)以上类似等级公路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项目业主盖章,工程师(含)以上。

业绩条件

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

提供的业绩信息中必须能够反映项目开工时间(日期必须在2013年1月1日(含)之后)、工程内容、业绩里程、合同金额及交工情况,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公司且不满三年的可提供自公司成立日期后(提供公司营业纸质副本原件,以营业执照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的财务报表和业绩、主要管理人员的任职年限以实际为准。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业绩需提供彩色复印件,副本业绩需是正本资料的复印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评审过程中按废标处理。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个人业绩不能在同一时间段内担任的职务相重复(既同一个人不能在同一时间段内同时担任不同的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如提供的个人业绩在施工期内有相重复的,只能以一个业绩来认定。

其它说明:

本项目将按照宁夏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对从业单位及人员进行履约考核和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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