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陂生态修复与南北渠连通工程一期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莆田)
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06月28日
公示结束时间:2018年07月01日
本木兰陂生态修复与南北渠连通工程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G35030220180605358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木兰陂生态修复与南北渠连通工程一期工程(EPC)总承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木兰陂生态修复与南北渠连通工程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投标报价:1584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总工期为55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项目负责人姓名:黄昌清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闽23513168532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工期要求: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45日历天。节点工期要求:工程必须于2018年10月1日前交付使用,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招标人使用。延误工期,每天扣费3万元,上不封顶。质量要求: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地质勘察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物资采购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莆田市水利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镇海街道丰美路966号8#楼40号店面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594-2628535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景阳路236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4-555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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