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低价中标应采取的措施
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行业开始了低价中标的恶性竞争。做项目变成了卖白菜,你出一毛五,我就敢出一毛二。结果呢?
“抢别人的单,断自己的路!”以低价接单的企业只看重眼前利益,看似迫不得已的个体选择却在危害行业整体的健康发展。这样的经营模式持续不了多久,而且在行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企业也丧失了从产品开发、工艺创新等方面提升的能力,其发展道路只能越走越窄,到头来会发现这是条死胡同。
其实,在价格战的博弈中,企业完全可以靠挖掘自身优势,获取更多利益。 ——靠产品说话,完胜价格战!
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市场各主体的管理和约束。
当前,实施最低价中标过程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也是应重点研究并花大力气解决的问题,仍然是不计成本的低价恶性竞争现象。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严重失衡,施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明显过剩,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健全市场清出机制。
对于有挂靠、转包、买标、卖标、围标、串标、偷工减料等非法行为,或者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及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者个人,都要严肃依法作出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停业整顿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培育和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司法鉴定、保险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责任制、质量问题终身追究制等法律法规。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 一定要有成本价格,做到有的放矢。
要结合目前建筑市场的整体行情,相关的政府文件及有关专家的经验等制定出招标工程的成本价格,以此作为整个招标工程的指导依据,切不可自己没有成本价格,受制于人,谁的中标价格低,谁就可以中标,是万万要不得。
3. 建立诚信体系,健全失信惩罚机制。
在诚信方面,有些公司的做法是,对那些信誉好,管理完善,有可靠机制的单位列为诚信单位,在投标时给以优惠,对那些不讲信誉,管理差,偷工减料的单位列入黑名单,踢出单位的招投标市场,同时建议对那些资质好、讲信誉的诚信单位在同等条件下给予3%-5%的优惠,此类单位带来的是工期提前,管理可靠、质量无忧。唯有这样做还不够,建议政府设立诚信单位、不诚信单位排名榜,各个建设单位在招投标时予以参考,让列入不讲信用单位付出相应的代价,以示惩戒。
4. 要采取有效的防风险措施,把好“风险”关。
以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利润一般比较低,降低了中标人抗风险的能力,容易造成工程的失败,常见的有:某些中标人中途放弃、还有的进度一拖再拖,还有的干脆偷工减料,这样会给建设单位造成很大损失。在当前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企业诚信度普遍较低的情况下,建设单位要有较强的防风险意识。这时,招标人就需要事先安排一套预防风险的工程担保措施,一旦产生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问题,就能有效地转移化解风险,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一般来说,在招标时必须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签合同时必须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函;在付工程进度款时,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承包人的工程款使用情况,按规定支付进度款,应预留5%~10%工程尾款作为保修金。
5. 建立设计赔偿和设计保险制度,提高设计的质量。
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对招标前期工作质量要求较高,建立设计赔偿制度,要求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需对因设计原因造成的失误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巨大的经济责任驱使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加强责任感和危机感,达到提高设计质量的目的,为提高投标报价精度和保证最低价的权威性打下基础。同时,为了使设计赔偿能够真正兑现,设计单位必须购买设计保险才能承接设计任务。为了防止因施工图纸深度不够、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报价误算、漏项等不反映真实报价情况的发生,所有工程一律采用实物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方式。投标报价由构成工程实体的工程量清单费用、非竞争性费用、竞争性费用三大块组成,为快捷准确的评标提供方便。即便是无标底评标,也应该编制标底以发挥其评标时的参考作用。
6. 借鉴国外经验,推进企业成本定额及相应工法两项制度建设。
所谓企业成本定额是指企业在正常施工条件下,确定完成一定计量单位分期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价格标准。所谓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让企业成本定额与工法相互对应,相互配套,动态调整,在市场竞争中真正体现企业的实力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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