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湖北、湖南发布一级造价师考试特别提示!
河北、湖北、湖南发布一级造价师考试特别提示!
2021年一造考生速看!
多地发布一级造价师考试提醒!
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河北
关于对参加2021年经济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的特别提示
根据《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要求,参加2021年经济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请遵守以下要求,否则可能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一)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配合考点进行防疫检测、身份核验和入场照相。通过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隔离通道、入场照相区域、候考区等候、上卫生间等环节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有序排队等候,防止拥挤聚集。
(二)考生进入考点(场)时,请自觉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试开始前48小时和7日内(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一次,考试开始前7日至考试开始前48小时一次)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提交《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每场考试1份),同时按考场规则要求持纸质版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
(三)除因入场照相需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发热、发烧、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考生须配合并服从管理。
(四)所有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交流。
(五)所有考生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手套进行考试。
(六)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附件: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详见通知原文:
http://rsj.zjk.gov.cn/zjkrsj/tzgg/20211020/1711.html
湖北
2021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湖北考区疫情防控须知
1.应试人员应进行自我健康安全排查,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疫苗接种证明(或健康码中接种记录)、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8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正在集中或居家隔离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应试人员应接尽接新冠疫苗。应试人员应尽量在考前接种新冠疫苗,因禁忌症等原因未接新冠种疫苗的应试人员需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上下载并填写《2021年度湖北省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注明禁忌症类型等原因,进入考点(考场)需出示提交承诺书。
3.应试人员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4.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5.应试人员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通信大数据卡绿码日到访地无星号标记、健康码(不限湖北省)和考前72小时内(10月27日以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6.应试人员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7.考试期间,应试人员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8.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9.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本须知,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2021年10月25日
通知原文:
http://www.hbsrsksy.cn/hbksy/002/002002/20211025/6eb6a096-2566-4eca-a7a2-61cb8d887d65.html
湖南
湖南省2021年度经济(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参考提示
202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30日-31日举行,其中经济(初、中级)为电子化考试,须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可携带的用品仅限于铅笔,一级造价工程师为纸笔考试。为了保障考试安全和广大考生健康,更好地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应试人员须在2021年10月25日9:00—10月29日17:00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要认真查看自己参加考试所在考点及详细地址,避免走错考点学校。应试人员要按准考证上标明的考场号,准确找到自己的考场和座位,防止进错考场坐错座位。
二、本次考试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举行,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我院官网发布的《湖南省2021年度经济(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的具体要求,知悉防疫相关规定,按规定要求在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防控规定,有10种情形中任何之一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请所有应试人员务必对照查验自身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疫情信息,不符合参考条件的应试人员不得前往考点参加考试。所有应试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防疫管控不能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经申请认定属实,所交报名费将全部退还(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顺延一年)。
三、应试人员应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应试人员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电子身份证、单位社保卡不能作为有效证件参考)。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可提前到户籍或考点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应试人员进入考点时应有序排队,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配合查验,接受体温测量。
四、因防疫需求,应试人员车辆不允许进入考点。建议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合理规划好出行时间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提前1.5小时到达,从提示校门进入考点。开车前往的应试人员,建议另带一名驾驶员,送达考点后即停即走。
五、根据规定,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开考两个小时后可提前交卷(初中级经济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经监考人员同意,应试人员可提前15分钟交卷、离场)。认真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作答要求,按规定答题。否则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至考场座位。考试开始后在考场座位上发现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一律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作违纪处理。严禁参与团伙作弊、高科技作弊。
七、考试结束铃响,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考场内全程视频监控录像,监控室全程专人实时监看,考后可全面倒查。
九、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包括抄袭的和被抄袭的),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追加相应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答题卡(或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
十、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违纪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次考试属国家规定考试,组织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适用《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涉考犯罪规定。如实施相关行为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敬请广大应试人员诚信参考,远离作弊,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
1.《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摘录)
2.部分涉考法律提示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详见通知原文:
http://www.hunanpea.com/Article/ad57140b-9553-4929-9123-260f8023c09f/InternalArticleDetail.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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