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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人民法院固始县人民法院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工程中标公示(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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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7-06-16 09:06【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固始县人民法院委托,就固始县人民法院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固始县人民法院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工程

招标编号:GCGZ-2017-0066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交货地点:固始县人民法院

计划工期:根据加工数量于签订合同时商定

招标内容:固始县人民法院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工程设备、服务。采购预算金额773599.00元,财政资金。(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7年5月1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6月15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连云路正商航海广场B座2102

评委会主任:杜军

评标委员会名单:刘冬青、付会香、刘向阳、张杰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河南千硕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773000.00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东方红大道60号建行信阳分行综合楼501号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固始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03977413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138975978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农业路交叉口苏荷中心638室

邮政编码:450000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同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