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标函中是否可报含增值税和不含增值税的两个价格?
标函中是否可报含增值税和不含增值税的两个价格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投标报价必须是唯一的(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及备选方案报价除外,但也是仅仅考虑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方案及其备案方案报价)。
依法纳税,是每个法人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公民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为招投标活动既要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章,也要遵守民法、合同法、税法等法律法规,不能割裂这些不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进项增值税可以抵扣,投标人报价时会综合考虑这个因素的,这是国家给予每个纳税企业的红利,不必在评标时考虑这个因素。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其增值税税率相对低一些,上述提出的的做法势必造成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歧视,使其应享受的法定红利政策不能体现在投标报价中。
在投标人改进工艺采用先进技术情况下,有可能会产生原材料或产生品的替代,因该替代产品可能会导致投标人成本(相对于常规技术和工艺而言,包括进项增值税或销项增值税的变化)降低。
综上,无论投标函或者工程清清单(包括报价汇总表)总价只能有一个,不能有两个报价。但为了计算评标价,是可以要求列明投标总价中包含增值税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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