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全国免费热线 400 183 0060
工程监理
首页 » 亿诚资讯中心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招标代理机构答疑:投标人少于三个,什么时候发招标失败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答疑:投标人少于三个,什么时候发招标失败公告?

文章出处:招标采购管理责任编辑: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招标代理机构答疑:投标人少于三个,什么时候发招标失败公告?扫一扫!
人气:-发表时间:2017-05-18 09:04【

请问在报名截止后收到某家单位的弃标函,使得已知潜在投标人数少于法定3个,那么可以马上发招标失败公告?还是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能发招标失败公告?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推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可以立即组织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这包括投标人实际少于3个和推定少于3个两种情形。

如果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后,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者因已购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声明放弃投标而使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都属于推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情形,招标人可以立即确认招标失败并组织重新招标,而不必等到投标截止时间再宣布招标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