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改革关键环节,在多个领域深入开展改革探索,其中多项措施涉及到建筑业改革。
据中国政府官网消息,日前,国务院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方案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改革关键环节,在多个领域深入开展改革探索。其中多项措施涉及到建筑业改革,例如清理和取消招标代理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以及在建设领域(包括规划、工程咨询、设计、测量和建造)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小编摘选关于建筑业领域的改革措施供大家参考。
广东
建立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对于符合条件的外资创业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开展境内投资项目,探索实施管理新模式。清理和取消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准入相关行业、领域和业务。
加强环境保护。创新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施企业环保承诺制,探索分类管理、同类简化、试行备案的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模式,建立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大力发展海外投资保险、出口信用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建设保险等业务。
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推动在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对港澳在金融、法律、建筑、航运等领域进一步开放。
研究在建设领域(包括规划、工程咨询、设计、测量和建造等)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在自贸试验区港商独资或控股的开发建设项目直接执业或开办工程技术服务有关企业的模式;允许港商独资或控股的开发建设项目试点采用香港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支持自贸试验区探索制定香港规划、建筑、设计、测量、工程、园境等顾问公司和工程承建商在自贸试验区注册成立公司或提供服务的准入标准和业务范围界定标准,以及香港企业参与自贸试验区内项目投标的资格条件。
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率先创造一流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