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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清远市连州市连州镇龙口村沙子岗村等两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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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连国土资(2017)11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连州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连州市土地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7年度清远市连州市连州镇龙口村沙子岗村等两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2017年度清远市连州市连州镇龙口村沙子岗村等两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二、招标单位:连州市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6639023

地址:连州市北湖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3-3786671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二号区连江路13号商业大厦602号

招标监督机构:连州市水务局

投诉电话:0763-6676925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连州市连州镇龙口村、沙子岗村。

四、项目概况:项目涉及连州市连州镇龙口村、沙子岗村,建设规模为446.28亩。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项目涉及连州市连州镇龙口村、沙子岗村,建设规模为446.28亩。

3、招标控制价:¥12,331,532.00元(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叁万壹仟伍佰叁拾贰元整)

六、资金来源:连州市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及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固定投标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1)银行转账时,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缴纳,在开标时需递交转账凭证原件核对。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1)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

①项目经理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应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和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③财务负责人1人(具有初级会计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④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或建筑类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岗位证);

⑤施工员不少于3人(具有岗位证书)、质检员不少于3人(具有岗位证书);标准员不少于2人(具有岗位证书)。

⑥资料员、材料员各3人(具有岗位证书);

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上述人员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以上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提供2018月5月至今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社保及个人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2、投标人提供网上下载的”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3、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且信用评价结果为BBB级或以上(已在我省水利信用档案系统登记的,按BBB级定级);

4、投标人提供未被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的承诺函;

5、近三年(2015-2017)财务状况均为盈利;

6、已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并在有效期内、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

7、2012年1月以来(以中标通知书的签发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或高标准农田整治工程;

8、现场踏勘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十一、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连州市土地整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763-6639023

地址:连州市北湖路8号

十六、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连州市土地整理中心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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