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明水县涉农整合资金建设冷库项目设计招标公告(绥化)
1.招标条件
2018年明水县涉农整合资金建设冷库项目设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明水县农业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整合的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18年明水县涉农整合资金建设冷库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明水县。
2.3建设规模:完成2018年明水县涉农整合资金建设冷库项目设计文件编制。
2.4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
2.5招标范围:设计报告、施工预算、施工图设计。
2.6质量标准:按照行业标准编制设计报告、施工预算(含设备清单)、绘制施工图纸,达到行业规范要求,设计的技术路线、材料及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和环保要求,通过农开办及组织的专家审核。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冷库设计相应的能力和经历、经验。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3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2)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项目总负责人的注册证书;
(5)近三年(指2015年-2017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同时具备合同和通知书)至少一项;
(6)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包括企业、法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
4.3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绥化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西侧商服。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xwzs!index.action)发布招标公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水县农业开发办公室
地址:明水县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8945344658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绥化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西侧商服
联系人:闫女士
电话:0455-8397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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