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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两岸公园夜景照明提升工程总承包(EPC)答疑纪要(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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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8-09-05 08:39【

一、答疑部分

1、问: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EPC)评标办法》意见的通知莆建管〔2018〕68号,根据市委巡察组的整改要求,结合莆田市当前EPC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莆田市住建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EPC)评标办法的通知》请问招标人为何不参照执行?经查询莆田市近期EPC项目均采用莆建管〔2018〕68号评标办法,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加分项明显为某一企业投标人量身订制,资质要求上只要市政一级或城市道路照明一级即可满足项目要求,为何还要增加机电、电力、电子智能化与项目无关的加分项,业绩加分要求上更是超过招标项目本身的规模要求,按招标法规定是不应采纳的,请招标人解释以上问题。

答:莆建管〔2018〕68号关于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EPC)评标办法》意见的通知,目前是征求意见稿,正式的关于EPC总承包项目评标办法文件未出,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标书上的资质设定均以福建通联照明有限公司所具有的资质而定。例如项目投资总额1500万元,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施工条件,然而标书还对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到5000万元。按标书要求的资质福建省就只有一家公司,并且此表前试验标也是业主邀请福建通联照明有限公司施工。综上所述我们有理由怀疑标书是由福建通联照明有限公司制作,业主与福建通联照明有限公司有利益往来,请纪委介入调查。

答: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无限制福建省内的投标公司。EPC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所以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时还得对设计资质进行要求。试验标是否由福建通联照明有限公司施工、制作,跟本工程无关。经初步查询福建省内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注册资金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不少于3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问:本项目投资额为1500万元,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施工条件,但招标文件里头要求的企业注册资金、企业资质加分项及设计、施工业绩证明存在明显的指向性。违反招标的公平公正原则,请给予解释。

答:企业注册资金、企业资质加分项及设计、施工业绩只是投标人的加分项,并非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投标人须在本答疑发布之日后10日历天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开具介绍信并加盖公章)前至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副本封面,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投标。领取地点:莆田市城厢区景阳路236号,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于17:30。

2、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中投标人的业绩加分“(2)投标人施工业绩: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已竣工单项合同额在12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城市景观照明施工项目业绩,每项得1分;已竣工单项合同额在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城市景观照明施工项目业绩,每项得2分;已竣工单项合同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城市景观照明施工项目业绩,每项得4分;本项满分9分”更改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已竣工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景观照明施工项目业绩,每项得1分,如果投标人已经验收的项目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含)以上且是包含江、湖、河、海等水系周边景观亮化项目的,每个得1.5分;本项满分9分。”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仙游县市政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仙游县市政管理中心

日期: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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