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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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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7-12-11 09: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马瑶族自治县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工程已由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发改审批[2017]115号、巴发改审批[2017]1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上级及本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各乡镇中、小学学校内

建设规模:巴马瑶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新建或改扩建校舍及附属设施、运动场等项目132个。其中新建或改扩建校舍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约90000平方米,运动场面积1970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约209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00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年01月至2018年10月。

2.2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设计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且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的工程预算控制价,由经发包人和巴马瑶族自治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审定价为项目合同价;设计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安防系统工程、土方工程、场地硬化工程、绿化工程、室内室外水电等工程。

(2)施工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安防系统工程、土方工程、场地硬化工程、绿化工程、室内室外水电等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2.原有建筑拆除、“三通一平”、室外体育运动场、道路工程等相关项目。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备注: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要求从2014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有类似学校项目的业绩,类似项目指:承担过学校工程的施工业绩(含EPC业绩)和学校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08日至2017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市政府左侧)进行现场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08日至2017年12月1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市政府左侧)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技术资料押金2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03日9时00分,地点为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市政府左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本项目甲方支付预付款比例为合同价的10%,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

2)进度款支付方式:

(1)勘察、设计费;地勘完成并出具地勘报告后支付至勘察费的95%,施工图审查完毕后支付至设计费的95%,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勘察、设计费。

(2)施工费:建设期内甲方根据乙方每月25日上报本项目完成的工程量,在次月5日前按乙方完成工作量的50%支付工程进度款;剩余款项在竣工验收后分2年支付,第1年支付比例30%,第2年支付比例20%;每年分四次(每次间隔3个月)平均支付应付本金及当期利息(利率为5%-8%)。剩余的50%的款项提前在项目建设期或项目竣工一年内支付的不计利息。

3)由乙方垫资的50%项目工程款,按中标单位所报的融资年利率计算利息(利率为5%-8%),由甲方支付利息。各期利息按扣除上期已付款累计金额的实际剩余欠款为基数计算,各期应付利息同当期本金同时支付。

4)若甲方资金到位,可以按提前支付相应工程款项,提前支付后相应利息不再计取,对此中标方应无条件接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cggzy.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发布。

10.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监督部门及电话

巴马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8-6212151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公司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环城路

邮编:547500

联系人:黄嘉

电话:0778-6219937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

地址:河池市新建东路金旅大厦803二小西侧室

邮编:547000

联系人:韦丹丹

电话:0778-2777711

传真:0778-2777719

电子邮箱:ycgx168@163.com

开户银行:工行河池金龙湾支行

账号:2114810709300019257

2017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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