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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镇级河渠管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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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24-01-09 17:07【

“河长制”镇级河渠管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棉新大道保安大厦第四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ST20240108

项目名称:“河长制”镇级河渠管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6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如有):¥96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河长制”镇级河渠管护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项目主要是对龟头海支流井都段、瑶池港、上店港、南干渠、破肚沟、荔头港等6条河渠共约21公里的河渠水面漂浮物、水浮莲、垃圾杂物等进行打捞清理。

4、招标范围包含龟头海支流井都段、瑶池港、上店港、南干渠、破肚沟、荔头港等6条河渠落实日常管护。

5、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棉新大道保安大厦第四层

方式:现场购买;售价(元):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棉新大道保安大厦第四层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1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棉新大道保安大厦第四层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将发布于采购与招标网、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人民政府官网及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A、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C、供应商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D、供货商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E、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F、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G、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人民政府

地址: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曾生;0754-866932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棉新大道保安大厦第四层

联系方式:郑工;0754-89935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电话:0754-89935678

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人民政府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附件:

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责任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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