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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协警服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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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8-04-25 14:34【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的委托,对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协警服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财采字20180404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协警服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9975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6.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和转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4月25日起至2018年5月2日期间(9:00~11:3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和地路格林富鸿603)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

3、供应商在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4、响应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之后)。

八、磋商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5月8日09:30~10:00(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和地路格林富鸿603室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3.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8日10:00(北京时间)

4.磋商时间:2018年5月8日10:00(北京时间)

5.磋商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和地路格林富鸿603室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

九、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自2018年4月25日起至2018年5月2日止。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交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注:供应商购买纸质磋商文件之日早于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纸质磋商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关于《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协警服装采购项目》的质疑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十、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2-8233828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和地路格林富鸿603

采购人联系人:丁小姐

电话:0752-7282085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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