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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祥路(大和路-富澜路)工程前期服务总承包公告招标公告(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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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8-03-16 09:59【

项目名称:景祥路(大和路-富澜路)工程

项目编号:44031020180048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景祥路(大和路-富澜路)工程前期服务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1800480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03月15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4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5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8年03月30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工程位于龙华区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经办人:黄嫚玲

办公电话:18682052811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李洪彬

办公电话:15816770135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440310201800480001001

标段名称:景祥路(大和路-富澜路)工程前期服务总承包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04-0418:00

招标部分估价:374.86万元

计划总投资:10700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前期服务总承包,包括设计(含管线迁改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其后续相关服务)、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地形测量、工程物探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造价咨询以及前期服务总承包协调管理等。本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总投资为10700万元。道路等级为新建城市次干道。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市政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其他(前期服务总承包,包括设计(含管线迁改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其后续相关服务)、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地形测量、工程物探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造价咨询以及前期服务总承包协调管理等。)

主要投标成果:无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投标保证金:0万元

联合体要求:无

投标周期:20

投标补偿:无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景祥路(大和路-富澜路)工程:本次招标项目为政府投资工程,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为新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30m,双向4车道,总长度约1.42km,总投资为10700万元。\r\n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照明、燃气、交通及绿化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等。

企业资质要求:无

其他资质:

企业资质要求: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单位须为设计单位,成员不超过3家: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由主办单位委派)。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

招标人应当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一)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二)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四)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五)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应当将前款规定纳入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文件中。

招标人可以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一)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二)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三)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四)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重要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登记。

5、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提交的申请资料。

6、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备案,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企业信息备案相关栏目;

(2)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服务”中《金建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3)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服务”中《电子招投标服务注册指南》;

(4)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首页点击“我要投标”并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在线填写、保存。

7、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主体,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2)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8、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开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网上办事—>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由招标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会员区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6)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电子扫描件的,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以备查验。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9、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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