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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农业局土壤酸化治理物质采购(二次)询价公告(鄂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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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8-04-11 10:24【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受咸丰县农业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咸丰县农业局土壤酸化治理物质采购(二次)”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该项目资质并有意投标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采购方式、采购内容、采购预算、交货期

1、项目名称:咸丰县农业局土壤酸化治理物质采购(二次)

2、项目编号:YC18359002-CG-0008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内容:有机肥,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5、采购预算:30万元(其中单价最高限价750元/吨);本项目报单价。

6、交货期:合同签订日起21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者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厂(商)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在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咸丰县)的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主体为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并取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限至少近三年。查询落款时间在有效期内;

4、所投产品必须有省级及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且产品符合农业部《有机肥料(NY525-2012)要求,投标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投标产品应具有农业部微生物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或其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具有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三、询价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投标人自行下载询价文件。

下载地址: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年4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一(楚蜀大道中国人民银行六楼)

六、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718-6822040

采购人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38号

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18-602351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咸丰县楚蜀大道110号)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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