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政府采购电子化覆盖面,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项目已实现“不见面开标”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拟在全市范围内对采用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等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施“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自2023年12月1日起,宝鸡市行政区域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实行“不见面开标” (此前已发布公告的,按原方式进行)。涉及国家秘密、应急抢险救灾等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书面说明后可沿用见面开标的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工作要求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对“不见面开标业务程序进行明确,不再要求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需要明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线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在线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在线询标、在线演示、多轮报价等。如确需提供样品为评标因素的,需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供应商指派专人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如未按时送达,后果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一)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二)供应商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三)实施“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
(四)为保证线上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应及时访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栏目,下载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不达要求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后果。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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