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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从采购方式角度来看采购法和招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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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7-09-30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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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从采购方式角度来看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谁“大”谁“小”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确定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五种采购方式,最后再来个兜底条款“国务院政府采购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此条为以后新的采购方式的产生提供了法理依据,预留了空间。所以后来就有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财库[2014]214号》,一种新的采购方式就合法“诞生了”);《招标投标法》顾名思义,按流程讲了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相关环节。第十条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并分别给出了定义。由此可看,《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多(目前有六种,以后还可能会有新的采购方式产生),《招标投标法》只有公开、邀请招标两种,所以《招标投标法》“小”,《政府采购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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