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 2025年实现施工现场中级工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20%以上,高级工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5%以上
济南市 | 2025年实现施工现场中级工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20%以上,高级工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5%以上
各区县住建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管理部,施工项目参建各方,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住建部工作部署,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强化施工现场技能人才配备,持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提高施工企业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动施工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按照住建部等12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和《关于开展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29号)要求,现将有关技术工人配备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房屋建筑和燃气、热力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实行施工现场技能人才配备标准,减少施工安全隐患,提升工程质量品质,力争2025年实现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中级工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20%以上、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工人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5%以上,初步建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体系;2035年中级工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30%以上、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工人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10%以上,建立施工现场所有工种技能工人配备体系。
二、适用范围
(一)工程范围。济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与燃气、热力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二)技能工人范围。技能工人包括一般技术工人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一般技术工人等级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工种类别包括砌筑工、钢筋工、模板工、混凝土工等,具体设置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建办人〔2017〕76号)执行,施工现场建筑施工工种范围技术工人应100%持证上岗,由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不分等级,参照中级工使用)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100%持证上岗,由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一般技术工人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关合格证书(电子证书或合格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市级住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三、配备标准
(一)中高级技能工人配备要求。各项目应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和实施阶段,配备施工现场中、高等级技能工人(详见附件1)。对于大型公共建筑、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应当在配备标准基础上增加技能工人数,提高中高等级技能工人比例。
(二)技能工人配备人数要求。各项目应按以下计算公式进行配备技能工人:
N=S×A÷T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N:技能工人数量(人);S:建筑面积(平方米);A: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平均用工数(工日);T:工期(天)。根据工程规模,A=1.8~2.2(小型工程),1.6~1.8(中型工程),1.4~1.6(大型工程)(具体房建工程规模划分请参照附件2)。
燃气、热力基础设施工程,N:技能工人数量(人);S:工程总造价(万元);A:每万元产值平均用工数(工日);T:工期(天)。根据工程规模及工程类别,A=2.0~2.6(结构工程),1.0~1.8(综合管网、机电安装及其它附属工程)(具体燃气、热力基础设施工程请参照附件3)。
(三)不同等级工人代换计算方法。工程项目现场技能等级工人配备应满足以下比例:中级工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20%、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工人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5%。技能等级工人配备比例将定期完善,逐步提高高等级技能工人在所有技能工人中的占比。
各项目可根据以下计算公式计算对高级、中级、初级技能工人进行代换换算。
⒈高级工代换中级工数量计算公式
Z=G×3
G:高级工人数;Z:中级工换算人数
⒉中级工代换初级工数量计算公式
C=Z×2
Z:中级工人数;C:初级工换算人数
本通知所要求的人员配备标准为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等大型公共建筑、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应当在配备标准基础上增加技能工人比例;使用高技能等级(中级工及以上等级)工人多的项目,可适当降低配备比例要求,企业根据高级、中级、初级三个不同等级工人之间进行代换。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建设单位要依据本通知要求,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发包合同中明确技能工人配备要求;加强检查和监督项目技能工人到岗情况,对发现未按约定配备技能工人的,应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行工程监理的,可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并在监理合同内约定。总承包企业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和施工合同要求配备技能工人;落实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要求,做好技能工人培训、实操、考核工作;强化分包单位管理,在分包合同中约定技能工人配备要求并做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应自发文之日起开展技术工人培训工作,年内达到技术工人配备比例要求,并在“济南市建设工程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中添加项目人员实名制信息和技术工人实名制信息,根据人员流动情况,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删减或添加相关人员;人员进出项目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要求,下载“建筑工匠”APP并扫描“项目码”,做到项目人员底数清晰,以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区县(功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开展人员配备比例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加强市场、现场两场联动,将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技能水平和配备标准达标情况纳入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结合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现场人员配备情况的日常监管;通过“济南市建设工程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对技能工人配备及在岗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施工项目技能工人配备不达标、不到岗履责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认真开展技能培训。各区县(功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地区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培训组织实施体系;按照“谁用人,谁培训;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根据自身条件和项目特点组织现场技能工人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线下技能培训,推动技能培训与现场施工相互促进。企业可登录“济南市建设工程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对技术工人进行培训、实操工作(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4);技术工人可通过下载登录“建筑工匠”APP进行考核(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5)。
(四)强化信息化数据管理应用。依托“济南市建设工程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对项目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对其参加培训鉴定、考勤履职进行记录。将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达标情况纳入考核,引导建筑企业合理确定技能工人薪酬标准,将薪酬待遇与建筑工人技能等级以及用工评价挂钩。
附件:1.工程项目规模标准
2.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
3.燃气、热力工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
4.企业端使用说明书
5.工人端使用说明书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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