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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实现“当日办结”,原来这些文件/证明都取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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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8-04-19 10:54【

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在《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提出,简化施工许可管理,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压缩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

目前,上海、北京两地已发文,明确要求精简施工许可手续。

北京要求在6日内完成施工许可审批,上海则是在3日内完成。近日,在上海宝山区更是出现了当日申请,当日即办理完结的“闪电速度”。具体如下:

北京

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应当完成施工许可证审批工作。

1、对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采取自主决定发包方式的,在确定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后,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不再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备案材料,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

2、对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新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取消四项要件:

“建设单位项目资金落实证明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意见书”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同时不再要求提供“年度投资计划”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直接出具建设单位对政府全过程监督事项书面承诺即可。

3、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

上海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当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

1、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取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前的建设单位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审核,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银行资金到位证明以及支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款证明,改为由建设单位出具建设资金落实和无拖欠工程款承诺。

2、自2018年4月1日起,在本市范围内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再制作发放纸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4月1日起,取消本市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前的现场安全质量措施审核和工伤保险费用缴纳,调整为告知承诺和核发后的事后监管。

近日,上海爆出“施工许可,一日办结”,究竟是怎么回事?

2018年4月2日,是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推行电子证照新政策后的首个工作日。宝山区建管委最先迎来的,是上海北郊未来产业园公司递交的新材料创新基地南区项目施工许可的申请。

根据新政文件,办理施工许可证自受理之日起仅需三个工作日,宝山区建管委在此基础上再一次提速,对于材料齐全的社会投资项目,规定当场受理,当天办结,仅用一个工作日就完成了全部审批流程。

工作人员拿手机演示了一下,“网上提交材料后,宝山区建管委当天完成审批。项目单位当天就能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施工许可证的电子证照,然后直接打印下来即可。与此同时,宝山区安质监站和区建管所会在企业获得施工许可证的一个工作日内,采用“现场+市场”的联动管理模式,到施工现场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建筑市场行为的复核,以加强监管力度,确保过硬的工程质量、安全的生产过程及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

北京、上海两地出台的这项政策,实实在在给基层民众带来了便利。“简政放权”,不应当成为一句简单的“口号”。希望这样的好政策,能在全国更多地区推行!

文件原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8〕143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为切实落实好《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市规划国土发〔2018〕69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行政审批要件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18〕8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管理工作,提升“放管服”水平,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新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行政审批要件的通知》要求,精简审批前置要件,同时做好改革措施的宣传、讲解和服务工作。

二、对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新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取消“建设单位项目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四项要件;同时不再要求提供“年度投资计划”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直接出具建设单位对政府全过程监督事项书面承诺即可。

三、对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新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再留存用地批准手续证明文件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窗口查验合格后即退回办事单位,留存复印件归档(实现网上平台推送后可不再提供)。

四、严格落实施工许可审批时限要求,对于符合法定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应当完成施工许可证审批工作。

五、继续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优化完善网上服务流程,维护网络平台畅通,确保电子证照正常稳定使用。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和推行电子证照的通知

沪建建管〔2018〕150号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切实有效推进“放管服”工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委按照“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改革目标,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模式,优化网上服务流程,缩短许可审批时间,实现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在施工许可审批中的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4月1日起,在本市范围内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再制作发放纸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可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shjjw.gov.cn)查询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在办理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和使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与纸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上加盖经认证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有关单位可通过关注“上海建筑业”微信服务号,扫描二维码查询最新信息。

三、自2018年4月1日起,取消本市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前的现场安全质量措施审核和工伤保险费用缴纳,调整为告知承诺和核发后的事后监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本通知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解 释。本市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本市施工许可办理环节营商环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4号)精神,结合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测评意见和本市实际情况,现对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本市施工许可办理环节营商环境通知如下:

一、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在本市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可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不再强制要求进行招投标。

二、精简施工许可手续。在本市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取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前的建设单位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审核,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银行资金到位证明以及支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款证明,改为由建设单位出具建设资金落实和无拖欠工程款承诺。

三、改革工程监理机制。在本市社会投资的“小型项目”和“工业项目”中,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其它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建设项目试行建筑师团队对施工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新型管理模式。

本通知自2018年3月20日起在全市施行。本通知中定义的“小型项目”和“工业项目”与《上海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沪社审改〔2018〕1号)定义的“小型项目”和“工业项目”一致。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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