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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建局:关于推荐西安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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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24-11-07 10:40【

关于推荐西安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专家库成员的通知.jpg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技术支持、决策咨询及事故预防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决定建立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市、区两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从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检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相关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等从事工程质量安全和检测工作的人员。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以下简称建筑企业,相关企业应为独立法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业类别

(一)工程质量类。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给排水与采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机电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等。

(二)施工安全类。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等。

(三)工程检测类。分为见证取样类(含土建原材料、安装原材料、市政原材料进场检测等专业)、专项检测类(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轨道交通等专业)和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类等。

三、申报条件

(一)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领域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实践操作。

(三)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相关工作。

四、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线上填报、审核认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属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提交《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大类,可申报一个大类中多个小类。

(二)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要求,遴选优秀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向市住建局进行推荐。

(三)线上填报。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个人需登录“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平台”(网址:http://zfwsbg.xa.gov.cn:8888/jsgczlaqjdgl/login.aspx)安责险服务模块,进行在线注册和资料提交。

(四)审核认定。市住建局根据申报条件,结合各推荐单位的推荐资料及被推荐人的工作业绩,择优确定入库专家,并向社会公布。

五、推荐要求

(一)推荐人员数量。特级资质施工企业限推荐6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有关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其他资质企业及无资质要求建筑企业限推荐2人。

(二)推荐一线人员。鼓励一线从事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人员积极申报,各推荐单位推荐一线从事技术人员及管理岗位不少于单位推荐人数的50%。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资料审查。各推荐单位需对被推荐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如被推荐人提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核实,市住建局将对其本人或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入专家库的资格。

(二)按照时限报送。各推荐单位于11月11日前,将汇总表(WORD版、加盖公章PDF版)、全部推荐人员《推荐表》、相关佐证资料电子版(扫描PDF版)报电子邮箱,各申报人员于11月11日前完成在线注册和资料提交。此次申报不接受纸质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西安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检测专家推荐表

2:西安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检测专家汇总表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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