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全国免费热线 400 183 0060
首页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讯中心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招标代理机构:两投标单位用一台电脑传投标文件,属于串标吗?

招标代理机构:两投标单位用一台电脑传投标文件,属于串标吗?

文章出处:责任编辑: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招标代理机构:两投标单位用一台电脑传投标文件,属于串标吗?扫一扫!
人气:-发表时间:2017-09-18 14:30【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公司作为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拥有十年行业丰富经验。如果您有任何关于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的问题,可以拨打4001830060(全国免费电话)进行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

发现两投标单位用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可以认定为串标吗?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可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六种情形当中,不包括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以此为由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依据不充分。但是采购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以以此为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如果查实除了用一台电脑上传或制作投标文件以外,还有其他违法行为,在依法予以处理。

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