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
全国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单位,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学协会,有关公共建筑所有权人:
大跨度钢结构广泛应用于体育场馆、礼堂会场、运输场站、医院门厅、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型公共建筑,其结构安全性至关重要。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发生多起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以下简称大跨建筑)结构失稳屋盖垮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有效防范化解大跨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我部决定组织由我部核发资质的甲级设计单位,开展大跨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清醒认识当前大跨建筑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树牢“隐患就是事
故”理念,认真落实好设计回访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设计单位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强担当精神,主动开展公益服务。按照“突出重点、问题导向、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本单位设计的大跨建筑开展设计复核、功能复核、整体使用情况复核,对大跨建筑所有权人进行公益安全提醒。
所有权人是建筑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设计回访是帮助自身降低安全事故风险的一项有效手段,要与设计单位良性互动、密切配合,积极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严防垮塌事故发生。
二、回访项目范围和技术要点
(一)回访项目范围。主要回访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屋盖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单跨跨度大于24米或悬挑长度大于8米的各类大跨建筑。重点回访建成时间长、建造标准低、使用环境恶劣的大跨建筑。国家级大型体育馆和大型博物馆、机场航站楼、高铁候车楼等建设标准高、管理严格、维护保养规范的公共建筑,可不纳入回访范围。
(二)回访技术要点。各设计单位开展现场回访应重点查看以下内容:建筑使用功能、使用环境、使用荷载是否与原设计相符;钢结构整体体系、钢结构节点连接是否与原设计相符;屋面是否存在因多次防水施工造成的荷载增加;屋顶是否违规堆载物料;钢结构构件及支座涂层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明显锈蚀、变形、开裂、松动等。本次设计回访不属于安全检查,不对大跨建筑做整体安全性鉴定,回访结论不作为事后对设计单位、所有权人追责的依据。
三、工作安排
(一)做好统筹部署。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指导本地区注册的甲级设计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开展回访工作,结合实际,支持本地区注册的乙级设计单位同步开展工作。要动员相关学协会充分发挥作用,共同组织,推动各设计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做好回访工作。要与教育、卫生健康、体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动联系,将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相关事项通知到属地大跨建筑所有权人,鼓励所有权人主动联系原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回访。
(二)开展现场回访。各设计单位运用微信小程序“设计回访公益行动”填报项目信息、开展现场回访。现场回访过程中,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确保人身安全。要将回访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向所有权人反馈。对未能开展现场回访的大跨建筑,设计单位可向所有权人发送安全提示。相关大跨建筑所有权人应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建筑使用功能、使用环境、维护保养等符合设计要求,避免事故发生。
(三)探索长效机制。鼓励所有权人与设计单位签订长期服务合同,定期开展设计回访。我部将选取一批优秀设计单位作为设计回访重点联系单位,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困难问题、经验做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宣传工作,通过网络、媒体等各种渠道宣传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典型案例,宣传大跨建筑安全使用及养护常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要主动发声,解读设计回访公益行动与安全监督检查的区别,打消大跨建筑所有权人的顾虑,让所有权人充分认识到设计回访是“为他好”,促进回访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激励力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学协会要加强对设计单位回访工作的激励和表彰力度。对主动申报承担重点联系单位和认真负责开展回访工作的设计单位及个人,要通过通报表扬等方式予以鼓励,并按规定开展信用激励。对主动配合设计回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大跨建筑所有权人,要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表扬鼓励。
(三)及时开展总结。本轮设计回访公益行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属地设计单位回访工作进展,汇总回访工作情况,总结工作成效、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于2025年1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向我部报送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及电话:陆丹妮,010-58933767(兼传真)
电子邮箱:gcjsc@mohurd.gov.cn
设计回访微信小程序技术支持电话:010-56402255
附件:联系人信息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6月25日
(来源:住建部官网)
下一篇: 已经是最后一篇了 上一篇: 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
相关资讯
- 广东烟草湛江市有限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工艺设备技术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湛江)
- 广东烟草湛江市有限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工艺设备技术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湛江)
- 广东烟草湛江市有限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工艺设备技术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湛江)
- 东莞:关于深化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改革的通知
- 黑龙江: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 2022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导则、全过程工程咨询收费导则、市政工程设计收费导则
- 垫江县沿河水库工程设计招标代理抽选中选结果的公告(重庆)
- 征集韶关学院2021-2022年工程设计类、工程造价类、工程监理类服务商的成交公告(韶关)
- 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仙家桥重建工程设计费结算第三方审核中选结果公告(潮州)
- 六点带你了解工程测量的重要性
同类文章排行
- 住建部: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
- 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
- 天津市住建委: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征求意见稿)
- 西安市住建局:关于公开征求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
- 广东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上海市住建委:关于完善本市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的通知
- 西安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 水利部关于开展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认定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