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文体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十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丹江口市文体中心PPP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市文体中心PPP项目已由丹发改【2017】55号文件批准建设,并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丹江口市人民政府授权丹江口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为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丹江口市文体中心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项目编号:
本项目编号为:DJKYC2017001。
2.3项目概况:
丹江口市文体中心PPP项目位于位于丹江口市右岸新城区汉江大道和武当大道交叉口处以东滨江区域。项目用地面积为34462.52m2(51.69亩),总建筑面积为31200m2。项目包括体育中心和文化中心两大功能区:其中体育中心功能区建设体育馆5000m2(包括篮球馆3500m2和羽毛球、乒乓球馆1500m2);文化中心功能区建设剧场800m2(包括大剧场4500m2、小剧场2100m2、入口大厅1200m2及剧场辅助办公用房1000m2)、图书馆4500m2、文化馆2500m2、活动中心3800m2(包括内馆800m2、综合馆1200m2、工人文化宫1800m2)、设备间2400m2、共享中庭(兼规划展示)1400m2、其他辅助设施用房2800m2,并配套建设室外景观工程、供电、给排水、道路、停车位等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估算金额约为46397.71万元。
2.4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2.5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整体采取PPP的模式,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进行运作。
3、采购需求: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由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在项目所在地注册项目公司,其中政府出资代表股权比例为10%,中选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90%。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中剧场、体育馆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以及图书馆、文化馆、活动中心的投资、建设和维护。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提供201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章公章);
供应商可以为单一法人,也可以为联合体。单一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成员应是依法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经营状况良好。具体如下:
4.1.2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中的任意一方净资产不少40000万元。
4.1.3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需提供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主要股东上一年的财务报告)。
4.1.4银行授信额度或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承诺函(或贷款意向书)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应提供金融机构资金证明)。有能力现金出资0.84亿元以上参与设立项目公司(提供银行资金证明)。
4.1.5具备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的AA及以上资信等级证书或银行出具的AA及以上资信等级证书。
4.1.6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业绩要求:
截至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1项2万平方米或者投资额达到4亿的公共建筑(如体育馆、文化类场馆等)的投资或施工PPP项目业绩,且同时具有至少两项文体场馆运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4.3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注册建造师1名,且需拥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和安全生产B类证。
4.4信誉要求:
4.4.1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纪记录,(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4.4.2 截止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如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济活动中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提供无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的企业承诺书);
4.4.3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不存在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期限内。
4.5其他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允许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 家。
(2)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接受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可以是施工方、运营方或投资方其中的任何一种。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供应商在5家(含)以下时,供应商应全部参与投标;合格供应商在5家以上时,可由评审小组对合格供应商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招标人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5家供应商参与投标。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9月1日08:30时至2017年9月7日18:00时止(节假日除外),在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招标代理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若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牵头方);(3)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6.2售价: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3其他:
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09时00分止,地点为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评标二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在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丹江口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联系人:范传坤
电话:13094277868
9.2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斜七路169号太白新苑C座603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8684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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