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经济开发区三期路网长春路(长青路-松山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宁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经济开发区三期路网长春路(长青路-松山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霞发改审批〔2017〕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霞浦县松港街道小沙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长春路(长青路-松山路)道路起于长春路与松山路交叉口,北至长青路交叉口,道路总长176.729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12米,设计时速20km/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给水管道、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通信管道、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监理服务费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费。
2.4监理期限:包括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核及工程档案归档直至缺陷责任期完毕。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7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闽价房〔2007〕273取费标准计取,长春路(长青路-松山路)道路工程建安费暂按2646885元为计费额计算,监理服务费为8.7347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施工结算总价为准计取监理服务费,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含保修阶段费用,保修阶段监理费不另行协商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5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6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0日8时30分至2017年9月3日17时30分(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xpggzyjyzx.fjxp.gov.cn,下同)进行在线下载,下载后如需纸质标书请务必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现金形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或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③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备注: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柒佰元(¥17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霞浦县农村社会服务联动中心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号:906041001001000014881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3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若购买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7.2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7.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授权委托书”、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网络匿名报名号(网络报名号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个报名号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不予接收。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下同)和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其它需说明的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18950560579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日月星城2号楼1104室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65288、18805930992
联系人:小黄
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层
联系电话:0593-8883757
监管部门:霞浦县住建局建管股
地点: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电话:0593-8859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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