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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宝塔区枣园天河流域水保生态示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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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6-04-29 09: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宝塔区枣园天河流域水保生态示范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土保持局以陕水保监发(2016)10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已基本到位,招标人为延安市宝塔区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5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宝塔区枣园天河流域水保生态示范工程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2015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宝塔区枣园天河流域水保生态示范工程施工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6)57号)文件进行本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工作。主要建设内容为: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0km²,其中营造水保林40.83hm²,经济林66.69hm²,新修排水沟7km;实施封育162.48hm²,补植2.36万株。计划投资270万元。

施工标项负责实施本工程全部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投标人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自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节假日不休),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延安市宝塔区大砭沟水利小区A区4号楼2单元4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B证、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近五年承担过的类似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相关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延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2016年5月19日15时00分,召开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市建设网》、《各界导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市宝塔区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韩卫东 

电话:0911-2317396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云霞 

电话:0911-80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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