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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一批生产性固定资产零购(第三部分)招标公告(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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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7-04-07 09:07【

招标编号:YCNM-ZB17-CG24 

招标编码:CBL_20170405_33379754 

所属行业:能源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万元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一批生产性固定资产零购(第三部分)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一批生产性固定资产零购(第三部分)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4、本次招标内容:详见各标段附表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投标人提供的销售业绩需要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合同及所对应中标通知书为准。合同请提供合同封面、供货数量清单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中标通知书请提供复印件及数量清单。

5、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6、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7、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8、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0、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具体封装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5)。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2、更多资格要求,详见各标段附表。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04月05日--2017年04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详细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10室

4、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报名时需提供下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注:部分资料需提供原件,详见标注;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并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工程名称、标段号及联系方式);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6)附表中的专用资格要求;

(7)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需提供证书;

(8)部分产品如需代理,代理商需提供本单位的(1)-(6)项资质、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家的(3)-(7)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9)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10)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均需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截标及开标时间:

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截标及开标地点: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费用:

1、所有投标单位都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具体金额详见招标公告附表。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费用: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

3、请各投标单位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与投标报价一并密封。

4、中标人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部门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收费标准计取。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注:各投标单位以电汇形式存入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和《内蒙古产权交易网》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九、招标人、代理机构、组织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www.ycjt2007.com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09室

邮政编码:010020

报名联系电话:14747885719

业务联系电话:14747885719

财务联系电话:14747885719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3473023

电子邮箱:2728100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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