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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公安局公安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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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6-06-07 09:41【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公安局公安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6TP018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武警执勤枪械系统改造

(2)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

(3)质量要求:合格

四、响应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省外企业在河南省具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省内不提供)。

7、执勤枪柜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国家保密资格审查委员会颁发的三级以上军供设备生产资质证书和提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部信息化部颁发的司信[2014]104号文件通知书;并且所提供设备必须可以接入武警总队和支队的查勤平台证明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报名及购买文件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财政局院内)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6年6月15日15:30时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卫辉市财政局南邻30米)

八、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

1、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2、国家保密资格审查委员会颁发的三级以上军供设备生产资质证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部信息化部颁发的司信[2014]104号文件通知书。以上材料需提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九、发布媒体: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媒体。

十、监督部门:

卫辉市纪检委、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卫辉市发改委、卫辉市审计局、卫辉市财政局、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督科

十一、 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2895

采购人:卫辉市公安局

联系人:茹先生

联系电话:15617140187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551642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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