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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秀水镇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区高标准农田招标公告(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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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7-03-20 09:53【

招标项目编号:YC17334027(ZBK)

一、招标条件

榆树市秀水镇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吉农发函[2017]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树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榆树市秀水镇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

标段名称:水利水电工程

招标内容:提灌站工程、提水泵站给水管道工程、典型高标准示范田工程、农道桥工程、砂石路工程、混凝土路工程、路边沟工程(双侧)、路下涵工程、育苗大棚

工程投资额:12610812.48元

标段划分:第二标段

标段名称:建筑工程

招标内容:农机库、晾晒场、砖围墙建设工程

工程投资额:3856206.90元

2.3工程建设地点:榆树市

2.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4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6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第一标段: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

第二标段: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

3.3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就本项目上述同一标段投标。

3.8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需与报名时项目经理一致。

3.9投标单位需认真考察现场并仔细审核图纸,确定是否有能力进行施工,中标单位自行解决三通一平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占地问题等,由此发生的各种纠纷及经济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除甲方同意或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未按工期完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障金,并对未完工程重新进行招标。

3.10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按业主要求缴纳工期保障金后方可参与投标报名,工期保障金的金额为标段投资金额的60%。

(工期保障金缴纳联系电话0431-83623853)。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法人代表亲自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1、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

7、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经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8、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间;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4000元,图纸每份2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4月10日9:30(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政务大厅三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431-83623893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31-8190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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