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全国免费热线 400 183 0060
首页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讯中心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打击围标串标搞利益输送行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行动计划专项督查的通知

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打击围标串标搞利益输送行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行动计划专项督查的通知

文章出处:责任编辑: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打击围标串标搞利益输送行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行动计划专项督查的通知扫一扫!
人气:-发表时间:2017-08-02 09:55【

关于开展打击围标串标搞利益输送行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行动计划专项督查的通知

陕建管发〔2017〕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市场秩序,营造统一竞争有序的项目交易环境,按照《陕西省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搞利益输送行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行动计划》(陕建发[2017]211号)通知的部署安排,现定于2017年8月对全省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范围2015年1月1日以来国有投资房建市政工程及部分专业工程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

二、检查对象

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对招标单位、招标投标代理机构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内容

1.检查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是否存在不招标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和越权招标,不履行招标投标程序和擅自改变招标内容、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行为;指定或暗示乙供材料和专业分包企业的选定。

2.检查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是否量身定做,设置歧视、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等问题,招标公告是否在我省统一指定媒体公开发布,发布内容是否合乎规范要求,是否为特定人量身定做资格条件和评标办法。

3.检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是否存在围标串标,出借、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等问题,投标保证金是否推行银行保函和信用担保。

4.检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业务,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虚假招标和操纵招标现象,是否存在红顶中介的问题;是否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录入企业和人员等基本信息。

5.检查有形市场是否建立专家自动通知系统,评标专家是否随机抽取。

四、检查方式

一是听取各单位自查阶段工作的汇报,抽取3-5家招标代理企业检查企业市场行为情况;二是在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中抽查3-5个项目,检查项目招投标全过程文档资料。

五、人员组成

检查分四个组。陕南组(汉中、安康、商洛),关中组(咸阳、渭南、杨凌、宝鸡、韩城),陕北组(铜川、延安、榆林、神木、府谷),西安组(西安市和西咸新区)。每个检查组5人,包括组长1人,联络员1人,专家3人。

六、时间安排

2017年 8月省厅检查组对各地市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束后将对检查结果进行全省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整治”的原则,认真开展本地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检查工作,做好每半月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报送工作(每月15日和月底前),并将2015年1月1日以来招投标存在有问题的工程项目进行汇总(见附件二)。

(二)各招标单位、招投标代理等企业在建立项目排查台账的基础上,逐一排查,认真填报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问题项目汇总表,积极配合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及时提供项目相关资料。(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及时与被检查单位沟通,要根据被检查单位的工作实际,突出检查重点,抓住主要问题,注意发现和总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检查完成后,省住建厅对检查情况分析汇总进行通报。

(四)各检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确保检查人员安全。

联系人:王晓东 电 话:029-63915732

传真:029-63915833

报送邮箱:919555493@.qq.com

附件:1.招投标活动存在有问题的工程项目清单

附件:2.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政房建工程监理单位

亿诚公司现定位于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咨询服务,拥有十年行业丰富经验,同时可承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业务。如果您有任何关于工程监理、招标代理的问题,可以拨打4001830060(全国免费电话)进行咨询。

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