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全国免费热线 400 183 0060
首页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讯中心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价“以投标函为准”的修正原则

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价“以投标函为准”的修正原则

文章出处:责任编辑: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价“以投标函为准”的修正原则扫一扫!
人气:-发表时间:2017-10-16 11:29【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专业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代理、装饰装修招标代理均有丰富经验,如果您有任何关于招标代理的问题,可以拨打4001830060(全国免费电话)进行咨询。

投标报价“以投标函为准”修正原则

招标代理机构

有专家指出,投标函才是合同缔约过程中的要约,其反映了投标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投标文件中最核心的内容,而投标文件中包括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其他文件皆属辅助文件,并无实质性的意义。所以,应以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为准进行评审,该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函的投标报价即是中标价,亦是签约合同价。若要修正,亦应以投标函的投标报价去修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具体数额。

投标函的投标报价并非投标人一口价得出,二十投标人根据自身的技术、管理以及市场情况,从最小单元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分析表中开始计算,最终汇总得出。若不管其过程是否存在计算错误或数字“搬运”错误,就直接以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为准,是不合理的,若中标,其合同履行往往会存在巨大的风险。例如,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为5000万元,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也为5000万元,但投标总价汇总过程中存在算术运算错误,实际投标总价应为5500万元。又如,投标总价为5200万元,不存在运算错误,但投标人应在将该数字“搬运”之投标函是写成了5000万元。上述两例都表明,以投标函的报价反过来修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呢?在复核时如非常清楚地知道计算错误之处,就应修正该处,即“哪儿错就修正哪儿”,而不是以投标函的报价来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全面修改,把本不存在的错误亦进行修改,此举等于修改了投标报价。况且,若要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整体修正,工作将非常烦琐,因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暂列金额等都不纳入投标竞争,这样整体修正(上浮或下浮)后,整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将面目全非。

也有专家指出,应以开标宣读并记载在开标记录表的投标报价为准,其是否合法、合适,笔者不再赘叙。何况,开标现场还存在招标人把投标人投标报价宣读错的可能,若以开标记录表的开标价为准,已完全脱离投标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更不足取。


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