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招投标过程中注意事项要点
一、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委派本单位正式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招标采购交易市场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得委托他人代购。身份证复印件应当清晰。
(二)招标文件购买人必须仔细核对所购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
二、提交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
(一)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密封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应仔细阅读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中的相关章节,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投标文件的提交”中的要求分别包装,确保章印齐全,密封完好。多标段投标时,更要细致检查,防止错装或混装。
(二)投标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
负责送达投标文件的人员应及早做好准备,提前到场。
另外,如有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可享受优先中标条件的获奖证书或批文原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或之前)提交西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三、提交投标担保金的注意事项
为有效遏制借资质挂靠现象,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具体要求,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
(一)投标人在西安市区金融机构开户的,必须使用转账支票,未在西安市区金融机构开户的,必须使用银行汇票,且必须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中汇出。如采用现金、电汇或从一般账户和分支机构汇出,均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担保。
(二)投标人不必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的进账手续,如果中标,则办理进账手续;如果未能中标,则凭临时收据退还原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
(三)凡进入西安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招标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户名应为:“西安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不得多字或少字,否则银行不予受理,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使用银行汇票方式的,必须提供完整的两联,少一联或使用复印件均为无效。
四、资格审查环节的注意事项
(一)不要将失效的证书复印件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投标人要及时办理证书延期手续,变更后要通知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及时清理失效证书复印件。
(二)项目部成员和招标文件购买人的养老保险、劳动合同必须齐全,且养老保险应为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而非个人缴纳。各投标人应及时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职工养老保险手续,没有手续的即视为该人员不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三)银行对账单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出票,且应在规定期限内每天保持招标文件明确的账面余额。投标单位经办人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对资金的要求,及时向单位领导和财务负责人汇报,提前准备资金,在开标前一天到银行办理规定期限内的对账单,并提醒银行加盖该机构公章(或业务章)。
(四)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原件资料应提前准备,等待核查,切忌抱有侥幸心理。如未提供,资格审查委员会将按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五、开评标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一)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遵守会议纪律,不要远离开标现场。到时不能出场,其投标无效。
(二)对于未使用工程量清单光盘的项目(如绿化、水利等),要加强工程量(包括小数点后尾数)、单位、项目内容等校对工作;对于采用工程量清单光盘招标的项目,投标单位在刻录完投标文件后,应采用光盘中的数据查看功能检查所刻录的文件是否完整、准确。
(三)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计取不可竞争费用。不可竞争费用会因工程性质不同、造价不同、专业不同有一定的变化,投标人要先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正确计取各个项目的费率。
(四)合理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企业要积累资料,了解市场行情,制定企业定额,不必采取片面压价的方法取得中标。投标报价过低不会中标,甚至会低于最低限价成为废标。
(五)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符合工程实际,详略得当。技术标书编制人员应熟悉图纸,必要时勘察工程现场,仅凭以往的经验,随便搬搬抄抄,是不可能编制一份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的。
(六)准确回答评委的质询。投标人应委托本单位懂业务、懂技术(包括商务、技术)并且熟悉投标项目全部情况的人员参加开标会议,接受评委的质询。投标人答非所问,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纳。
六、中标后施工时注意事项
(一)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应确保到位。
(二)不得非法转包、分包,确需分包的,应符合相关分包规定,在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
(三)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部成员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以书面为准,销假以考勤登记为据。
(四)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报主管部门和同级纪委同意,并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重新押证。
(五)施工图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应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和竣工结算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东政发[2005]114号文)规定执行。以预留金进入总包的分包项目和甲供材应按规定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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