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参与主体的失信行为
招投标参与主体的失信行为
(一)失信行为的划分
按照不同的方式,对招投标主体的失信行为进行划分:
(1)按照时间阶段划分:可分为招投标阶段、合同履行阶段的失信行为。
(2)按照参与整体划分:可分为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投标人的失信行为。
(3)按照失信行为的性质划分:可分为违法、违规、一般失信行为。
(4)按照隐藏的内容划分:可以分为隐藏知识、隐藏行为。
(二)招投标过程中的失信行为
1.明招暗定
部分招标人将应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制造准入障碍来实现地方、部门保护;评标不科学、不规范,暗箱操作等。
2.借用资质挂靠投标
一些单位或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借用他人资质参与投标以求中标,中标后向出借资质单位交纳一定费用。
3.串标、陪标、转包、分包
一些企业为谋求生存,发生各种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的现象,串标、挂靠、违法分包、层层转包。
4.个别招标代理唯利是图
部分招标代理机构素质不高,唯利是图,违规收费,量身定做招标文件、与投标单位串标投标、收买评委,实现招标的暗箱操作等行为。
5.少数评委专家意向评标
少数评委专家,不负责任,职业操守缺失,部分评委专家唯业主马首是瞻,充当业主的护盘手,部分评委与投标单位串通一气,故意抬高和压低评分,优标低评,劣标高评,打人情分。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失信行为
合同履行阶段主要指施工阶段,该阶段的失信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违法、违规行为。例如:违反建设程序,违反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行为;另一类是一般失信行为,但不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指合同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例如:施工单位造成工期延误,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成本,同时对业主损失给予相应的赔偿。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专业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代理、装饰装修招标代理均有丰富经验,如果您有任何关于招标代理的问题,可以拨打4001830060(全国免费电话)进行咨询。
下一篇: 招标代理机构:谈国内招投标中独... 上一篇: 招标代理机构技术创新
相关资讯
- 青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广东烟草湛江市有限公司遂溪县分公司遂溪县分公司2023-2024年员工餐饮外包服务采购(二次)中标结果公示(湛江)
- 广东烟草湛江市有限公司遂溪县分公司2023-2024年员工餐饮外包服务采购(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湛江)
- 陕西省住建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
- 陕西:关于印发《陕西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万元加盟】加盟甲级招标代理公司优势在哪?利润如何?
-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草案(征求意见稿)
- 【万元加盟】亿诚管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加盟合作流程
- 浙江: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
同类文章排行
- 广西: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 四川: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
- 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 广州市住建局:广州市建设工程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进场检验参考指南
- 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西安市住建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房产测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 西安市住建局: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 西安市住建局: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记分管理办法
- 西安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工作的通知
- 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